保险律师业务范围

 

一、 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所提供的法律服务:

(一)投保法律服务

  1、接受个体险及团体险的客户投保咨询;

  2、对投保书及保险条款进行法律解释,尤其是免责条款的告知;

  3、 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保险条款不明事宜向保险公司提出质询函,明确保单项下权利义务;

  4、参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谈判;

  5、接受客户的委托,负责全程的投保咨询及法律指导,直至客户签约完毕。

  6、其他投保中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事宜。

(二)理赔法律服务:

  1、接受客户的保险理赔咨询,结合保险条款预先确认理赔范围;

  2、接受客户的委托,协助客户搜集理赔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3、接受客户的委托,就理赔中双方争议的问题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必要时发律师函;

  4、接受全程协助理赔委托;

  5、其他理赔中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事宜。

(三)保险诉讼或仲裁业务:

  1、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各项保险合同诉讼纠纷及仲裁纠纷;

  2、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财产险业务中向致害人索赔纠纷;

  3、其他涉及诉讼及仲裁纠纷的法律事务。

4、保险纠纷诉讼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2)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3)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4)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5)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2、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1)人寿保险合同纠纷

  (2)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3)健康保险合同纠纷

  3、再保险合同纠纷

  4、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5、保险代理合同纠纷

  6、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7、保险费纠纷

 

二、 为保险业务员、保险公司员工维权所提供的法律服务:

1、保险业务员或员工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人事代理纠纷、劳动仲裁纠纷;

  2、保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业务代理纠纷;

  3、保险业务员与客户之间的保险纠纷;

  4、保险业务员涉及刑事案件的全程代理和刑事辩护,包括侦查阶段、检察阶段和庭审阶段;

  5、其他维权案件。

 

三、为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提供的法律服务:

  1、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2、就公司重大事件提供全程的专项法律服务;

  3、代理各项保险合同诉讼纠纷及仲裁纠纷(如:代签名、不如实告知、重疾险赔付、除外责任等);

  4、业务员挪用保费刑事责任追究;

  5、财产险合同交强险类诉讼打包服务;

  6、财产险合同行使代位追偿权风险代理服务;

  7、代理各项劳动仲裁纠纷、人事代理纠纷案件;

  8、参与与其他经营机构的业务合作谈判,草拟或审查业务合作协议;

  9、就疑难的保险索赔或理赔案件解答法律咨询或提出处理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参与对业务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并进行授课;

  11、就公司日常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咨询;

  12、公司的其他法律事务。

索赔理赔 诉讼仲裁 保险经纪 保险代理 保险公估 保险监管 产品设计 公司治理

合规管理 企业年金 保险资金 法律培训 保险常识 保险法律 诉讼仲裁 交强险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海上保险 社会保险 信用保险 保证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咨询—受理—承办—回访

咨询:填写登记表—律师提供咨询—进一步沟通

受理:达成合作意向—出具风险告知书—签约

承办:立项—调查取证—书写代理词—出庭—判决—执行

回访:结案—服务满意度调查

 

“专门的服务,专业的律师,专家的背景”

 

预约律师面谈法律咨询服务

 

第一步:咨询预约

当事人可以采用两种种方式进行预约律师进行法律咨询:电话预约、微信预约。

客服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13373911295。

客服微信:13373911295(京小师)。 

注意:当事人来本所办理业务需提前预约律师,以便妥善安排接待。

因业务繁忙,不能及时安排接待未预约的来访,敬请支持和谅解。

 

第二步:预约后面谈

经过初步咨询的案件,需要聘请律师或者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的,可以预约律师面谈。

面谈提示:

1、当事人在预约后可带齐相应案件材料,在预约的时间前来律师事务所或约定的地点当面咨询。

(1)到律师所办公地址进行咨询(首选方式)

(2)到客户指定的地点提供咨询(特殊情况)

2、面谈根据案件类型安排相对应专业律师接待,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标的大小及咨询时间等因素收取律师咨询费,咨询收费标准按500-5000元/小时,部分法律事务可不收取咨询费,收费之前双方应事先确认。

3、实务中有些不是法律问题,有些当事人就是为了发泄情绪,建议咨询前最好准备好咨询问题,以便律师对您的问题有针对性解答,节省您的时间。

4、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用。

 

第三步:聘请律师、咨询律师联系方式

本站律师联系方式

  位: 河南律师网-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上海、广州、郑州、深圳等)   

联系人: 李律师 孔律师 于律师 张律师 薛律师 京小师

  机: 13373911295 

  信: 13373911295(京小师)

  址: www.jingsh.com    www.jingshzz.com 

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河南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千玺广场(玉米楼)11、12层

 

 

相关文章
    对不起,该分类无任何记录
友情链接:中国大律师河南纪委监察委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检察院河南法院网河南人大河南省人民政府京师北京总部京师郑州分所